日前,经绥化市委批准,绥化市纪委监委对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研员王树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树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与其有业务往来单位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套取专项资金用于单位不合理支出;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树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为官不廉,弄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绥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绥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树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绥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树国简历
王树国,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望奎分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8.07—1981.02 望奎县汽车修配厂工人
1981.02—1986.06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望奎县支行信贷员(其间:1983.07—1985.12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望奎分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6.06—1990.10 望奎县委组织部干事
1990.10—1991.09 望奎县委组织部组织员
1991.09—1995.01 望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副组长
1995.01—1996.10 望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
1996.10—1997.03 望奎县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纪检书记
1997.03—1999.01 望奎县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9.01—1999.06 望奎县环保局副局长
1999.06—2001.12 望奎县环保局局长
2001.12—2003.01 望奎县环保局局长兼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3.01—2005.08 望奎县林业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2005.08—2009.01 望奎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1—2014.06 望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06—2018.12 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2018.12—2019.06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
2019.06—2020.11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2020.11 免职
(绥化市纪委监委)